犧牲的貧窮

介紹

邁克爾·D·奧布賴恩(Michael D. O'Brien)的“第四快樂之謎”

 

根據 根據利未法,生了孩子的婦女必須帶到聖殿:

一歲的大羊羔作為大屠殺,鴿子或斑鳩為罪孽奉獻……但是,如果她負擔不起羔羊,她可能會養兩隻斑鳩……” (利12:6,8)

在《第四快樂的奧秘》中,瑪麗和約瑟夫獻了一對鳥。 在他們的貧窮中,這是他們所能負擔的一切。

真正的基督徒也被要求不僅奉獻時間,而且奉獻金錢,食物,財產等資源。”直到痛“,特蕾莎修女會說。

作為指導方針,以色列人會給 或收入的“初熟果”的百分之十到“耶和華的殿”。 在《新約》中,保羅不遺餘力地支持教會和傳福音的人。 基督把崇高的地位放在窮人身上。

我從來沒有見過有人練習將十分之一的收入什一奉獻給缺乏什麼的人。 有時,他們的“糧倉”越多,贈送的錢越多。

禮物和禮物將送給您,妥善包裝,搖晃並溢出,將倒入您的大腿上。” 路6:38)

犧牲的貧窮是一種我們將自己的多餘負擔視為貧窮的現象,更少的是打錢,而更多的是“我兄弟的”下一頓飯。 有些人被叫賣所有東西,然後把它賣給窮人 (馬太福音19:21)。 但 我們所有人 被稱為“放棄我們所有的財產”-我們對金錢的熱愛以及對它可以購買的東西的熱愛-甚至從我們所沒有的財產中捐贈。

我們已經感到對上帝的旨意缺乏信心。

最後,犧牲的貧窮是一種精神姿態,我一直樂於奉獻自己。 我告訴我的孩子們:“以防萬一,在遇到窮人時偽裝成耶穌,以備不時之需。

這種貧窮有一張臉: 慷慨.

Bring the whole tithe into the storehouse, that there may be food in my house, and try me in this, says the Lord: Shall I not open for you the floodgates of heaven, to pour down blessing upon you without measure?  (瑪3:10)

...this poor widow put in more than all the other contributors to the treasury. For they have all contributed from their surplus wealth, but she, from her poverty, has contributed all she had, her whole livelihood. (12月43:44-XNUM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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