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道理-第四部分


五個月的未出生嬰兒 

我有 從來沒有坐下來,受到啟發去解決一個主題,卻無話可說。 今天,我無語。

這些年來,我以為我聽到了有關墮胎的一切消息。 但是我錯了。 我以為“部分流產“將限制我們“自由民主”社會消滅未出生生命的容忍度(部分墮胎解釋為 点击這裡)。 但是我錯了。 在美國有另一種稱為“活產流產”的方法。 我只想讓前護士吉爾·史坦克(Jill Stanek)告訴你她的故事*

我在伊利諾伊州奧克勞恩市的基督醫院工作了一年,當時是勞工和分娩部門的註冊護士,當時有報導說我正在流產唐氏綜合症的第二胎嬰兒。 我完全震驚了。 實際上,我之所以選擇在基督醫院工作是因為這是一家基督教醫院,所以我認為並沒有參與墮胎……。 

但是,最令人苦惱的是了解基督醫院用於墮胎的方法,稱為人工流產,現在也稱為“活產流產”。 在這種特殊的流產手術中,醫生不會試圖殺死子宮中的嬰兒。 目的只是為了提早分娩在分娩過程中或之後不久死亡的嬰兒。

為了進行人工流產,醫生或住院醫生將藥物插入靠近子宮頸的母親的產道中。 子宮頸是子宮底部的開口,通常保持閉合,直到母親懷孕約40週並準備分娩為止。 這種藥物會刺激子宮頸,並刺激它過早打開。 發生這種情況時,早熟,足月形成的小嬰兒會從子宮中掉出來,有時還活著。 根據法律,如果流產的嬰兒活著出生,則必須同時頒發出生證明和死亡證明。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在基督醫院,經常列出活產嬰兒的死亡原因是“極度早產”,醫生承認他們已經造成了這種死亡。

一個流產的嬰兒流連一兩個小時甚至更長的時間並不少見。 這些嬰兒中有一個在基督醫院住了整整八個小時的時間。 一些流產的嬰兒是健康的,因為基督醫院還將流產,因為母親的生命或“健康”,以及強姦或亂倫。

如果流產的嬰兒活著出生,她將獲得“舒適護理”,即將嬰兒用毯子保暖直至死亡。 父母可以根據需要抱著孩子。 如果父母不想抱死垂死的流產嬰兒,請一名工作人員照顧嬰兒,直到她去世為止。 如果工作人員沒有時間或不想抱抱嬰兒,則將其帶到基督醫院的新醫院。 舒適間,其中包含一個 第一台攝影機 如果父母想要流產嬰兒的專業照片, 洗禮用品,禮服和證書,腳印設備和紀念品的嬰兒手鐲,以及 搖椅。 在建立舒適室之前,嬰兒被帶到骯髒的雜物間死亡。

一天晚上,一位護理人員正在把唐氏綜合症的一名嬰兒帶到我們骯髒的雜物間,因為他的父母不想抱住他,而她也沒有時間抱住他,這名嬰兒被流產了。 我不敢想到這個受苦的孩子獨自一人死在骯髒的雜物間裡,所以我抱著他並搖晃了他住的45分鐘。 他在21到22週之間,體重約1/2磅,約10英寸長。 他太虛弱了,無法動彈很多,消耗了所有試圖呼吸的精力。 到最後,他是如此的安靜,以至於我無法確定他是否還活著。 我舉起他,直視著他的胸壁,看他的心是否還在跳動。 在他被宣布死亡之後,我們將他的小雙臂交叉在他的胸口,將他包裹在一個小的裹屍布中,然後將他帶到醫院太平間,所有死去的病人都被帶到了那裡。

當我抱著那個嬰兒後,我所知道的東西變得無法承受。 我有兩個選擇。 一種選擇是離開醫院,在沒有墮胎的醫院上班。 另一個是試圖改變基督醫院的墮胎行為。 然後,我讀了一部聖經,直接對我和我的處境講話。 箴言24:11-12說,

營救那些被不公正判處死刑的人; 不要退縮,讓他們死去。 不要試圖通過說自己不知道來承擔責任。 對於認識所有心靈,認識您的上帝,他知道您知道的上帝! 他將根據自己的行為獎勵每個人。

我認為在這一點上退出對神是不負責任和不聽話的。 當然,如果我離開醫院,可能會更舒服一些,但嬰兒將繼續死亡。

自從我第一次服從以兒子之名命名的醫院抗擊墮胎以來,上帝帶給我的旅程! 我現在在全國各地旅行,描述我或其他員工所目睹的情況。 我已經在國家和伊利諾伊州國會小組委員會作了四次證詞。 正在提出法案以製止這種導致殺嬰的墮胎形式。 基督醫院和活產人工流產的主題引起了公眾的廣泛關注。 現在已經在國家電視,廣播,印刷品以及地方和國家立法機構中對“活產流產”的描述進行了報導。 

基督醫院的另一位護士也在華盛頓為我作證。 艾莉森描述了兩次分別走進骯髒的雜物間,找到裸露在秤上的流產嬰兒和金屬櫃檯。 我作證說,有一個工作人員無意中將一個流產的嬰兒扔進了垃圾桶。 嬰兒被留在臟雜物間的櫃檯上,用一次性毛巾包著。 當我的同事意識到自己的所作所為後,她開始穿過垃圾桶找到嬰兒,嬰兒從毛巾上掉下來掉到了地板上。

現在,其他醫院也承認他們實施了活產流產。 顯然這不是一種罕見的墮胎形式。 但是,基督醫院是美國第一家因進行這種墮胎而公開露面的醫院。

在與醫院進行了31-2001 / 2年的戰鬥後,1年2月XNUMX日,我被解雇了。 在我親眼目睹了墮胎的恐怖之後,我現在可以自由地討論墮胎的恐怖。 我可以親自證明一個 + = 大多數。 我們每個人都有一種聲音,我們必須使用它來停止殘酷的墮胎。

(*為簡潔起見,本文進行了編輯。 完整的故事可以找到 点击這裡.) 

 

在加拿大, 提供用於流產的藥物仍然是非法的。 這不是殺人,而是一種可被判處兩年以下徒刑的罪行(更新:Jill Stanek給我寫信,並提供了有關活產墮胎信息的鏈接 發生在加拿大。 你可以讀到它 点击這裡。) 然而, 在母親開始分娩之前的任何時候殺害未出生的孩子都是合法的。這是世界上少數幾個允許足月嬰兒故意死亡的國家之一。 (來源: 國家校園生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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