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兒是人嗎?


未出生的嬰兒在20週時

 

 

在旅途中,我失去了對當地新聞的了解,直到最近才知道,在加拿大的家中,政府本週將對Motion 312進行投票。 它提議重新審查《加拿大刑法》第223條,該條規定,只有當孩子完全脫離子宮後,他或她才能成為人。 在此之前,加拿大醫學協會於2012年2012月作出一項裁定,確認了這方面的《刑法》。 我承認,當我讀到那句話時,我幾乎吞下了我的舌頭! 真正相信嬰兒直到出生的受過教育的醫生? 我看了一下日曆。 “不,這是212年,而不是12年。” 但是,似乎許多加拿大醫生,顯然是大多數政治家,實際上都相信胎兒在出生之前就不是一個人。 那這是什麼? 在出生前五分鐘,這種踢著大拇指,吮吸著微笑的“東西”是什麼? 以下內容於2008年XNUMX月XNUMX日首次寫成,旨在回答我們這個時代最緊迫的問題……

 

IN 回應 硬道理–第五部分,一家國家報紙的加拿大記者回答了以下問題:

如果我對您的理解正確,那麼您在道德上會非常重視胎兒感到疼痛的能力。 我對您的問題是,如果胎兒被麻醉了,這是否意味著完全可以流產? 在我看來,無論您以哪種方式回答,這都是與胎兒的道德“人格”真正相關的,而其感到疼痛的能力幾乎沒有告訴我們。

 

獨特

確實,這裡的問題是 人格 從受孕開始,至少在捍衛未出生者的心中。 首先,它基於生物學事實:胎兒是 活著。 它是完全遺傳的 獨特 來自其母親。 它作為單個細胞存在的第一個瞬間在基因上包含了它的身份,並將繼續發展成為存在的一切。 剛懷孕時,母親會以一種不同的方式,就像嬰兒出生時一樣,來滋養和撫養嬰兒。

 

人格標準

將墮胎合法化的一個論點是,胎兒是 抗生在子宮內的生活中完全依賴母親,從而侵犯了她的“權利”。 但是,這是謬誤性的推理,因為嬰兒出生後仍完全依賴嬰兒。 因此,顯然,人格不能由依賴或獨立來決定。

關於胎兒只是可以被切除的母親的一個強加的“一部分”的論點也是不合邏輯的。 如果真是這樣,那麼母親會暫時擁有四隻腿,四隻眼睛,並且在懷孕的一半左右,會有一個男性器官! 嬰兒不是一個部分,而是一個獨立的人。

胚胎不是貓,狗或老鼠,而是人的胚胎。 它正在從構想發展到其全部潛力。 該人受孕的時間不同於妊娠8週,受孕8個月,受孕8或18歲。 出生不是到達,而是出生 過渡。 從尿佈到坐在便盆上(相信我,我有八個孩子),或者從坐到走路,或者從餵飽到自己進食,也是如此。 如果流產的標準是一個未成熟的人,那麼我們應該能夠殺死一個8歲的嬰兒,因為她也沒有完全發育,甚至還有一個8天的嬰兒,因為她在子宮裡完全依賴她媽媽。 因此,似乎發展階段也不能決定人格。

醫生可以誘使母親在足月妊娠前幾週分娩,並且嬰兒可以在子宮外生存。 [1]我記得90年代讀過一個護士的故事,他說他們為一個XNUMX個月大的嬰兒而奮鬥,而在醫院的二樓,他們正在流產一個XNUMX個月大的嬰兒。 矛盾使她成為了胎兒生活的擁護者。 但是,新生兒的生存能力通常取決於技術。 100年前,一個25周大的嬰兒將不被認為是可行的。 今天是。 100年前的嬰兒不是人類嗎? 也許技術會找到維持生命的方法 任何 從現在開始幾十年。 這將意味著那些我們現在摧毀其生命的人已經是人,只是不可行。 但是,這種說法還有另一個問題。 如果以生存力或生存力為標準,人們 由氧氣罐,呼吸器甚至起搏器支撐的人也不應被視為人員,因為他們無法獨自生存。 確實,這不是社會已經走向的地方嗎? 最近,一家意大利法院裁定該國一名年輕的殘疾婦女可能是 脫水致死。 看來,她似乎不再是人類。 唯恐我們忘記了,這也是社會的起源:黑人奴隸制和猶太人的大屠殺是通過合理化 人格 的受害者。 發生這種情況時,殺害與清除疣,切除腫瘤或淘汰牛群無異。 因此,生存能力也不能決定人格。

功能如何? 胚胎無法推理,思考,唱歌或烹飪。 但是,昏迷的人甚至睡著的人都不能。 根據這個定義,睡覺的人也不是一個人。 如果我們只說 潛力 要發揮作用,那麼垂死的人就不能被視為一個人。 因此功能也無法確定人格。

 

內在地

天主教哲學家Peter Kreeft博士將一個人定義為:

…具有執行個人行為的天生固有能力。 為什麼一個人能夠在適當的條件下進行個人行為? 只因為一個人。 一個人成長為執行個人行為的能力的原因僅在於,已經存在的一種事物已經成長為執行個人行為的能力,即一個人。 --Dr。 彼得·克里夫特 人格始於受孕, www.catholiceducation.org

必須說 自然的 因為即使機器人配備了人工智能和先進的移動性,它也不會是一個人。 人格開始的時刻是在 設計 因為從那一刻起,固有的能力就與其他所有事物一起出現了。 胎兒長大到那種潛力,因為它是 已經 首先是一個人,就像一小顆發芽的小麥種子長成一整粒穀物,而不是一棵樹一樣。

但更重要的是,這個人是在 神的形象。 因此,他或她從受孕之時起就具有內在的尊嚴和永恆的生命。

在我形成子宮之前,我認識你……(耶利米書1:5)

就像靈魂在睡覺時不會離開身體一樣,靈魂也不取決於存在的所有感官和身體功能的充分發揮。 唯一的標準是,所討論的活細胞構成一個人,一個人。 因此,靈魂不僅僅佔據人類細胞,例如皮膚或毛細胞,而是人類。

 

道德的迪勒瑪 

對於仍不接受嬰兒個性的人,請回答以下問題:獵人看到灌木叢中有東西在移動。 他不確定這是什麼,但無論如何都要扣動扳機。 事實證明,他殺死了另一個獵人,而不是他希望的那樣。 在加拿大等 在某些國家/地區,他將被判犯有過失殺人罪或刑事過失罪,因為獵人必須在射擊前確定自己不是一個人。 為什麼然後,如果某些人不確定胎兒何時成為一個人,我們是否仍應允許“拉動扳機”而沒有任何後果? 對於那些說胎兒直到出生才是人的人,我要證明: 可以肯定地證明胎兒是 不是一個人。 如果不能,那麼故意流產就是 謀殺

墮胎是一個明顯的邪惡……某些人對一個職位有爭議的事實本身並不會使該職位具有內在的爭議性。 人們也為奴隸制,種族主義和種族滅絕爭辯了雙方,但這並沒有使他們成為複雜而棘手的問題。 切斯特頓說,道德問題總是非常複雜,對於沒有原則的人來說。 --Dr。 彼得·克里夫特 人格始於受孕, www.catholiceducation.org

 

關於胎兒痛苦的最後一句話 

在我的總結中 寫關於胎兒的痛苦,社會認識到動物不是人類,但給動物帶來痛苦卻被認為是不道德的。 因此,出於爭論的目的,如果胎兒不被認為是一個人,卻遭受了巨大的痛苦,那麼當我們給這個活生生的生物造成痛苦時,為什麼至少不需要麻醉呢? 答案很簡單。 它使胎兒“人性化”。 對於一個十億美元的行業來說,這是一個大問題,該行業依靠其“崇高的”公眾形像作為“選擇自由”的捍衛者來吸引毫無戒心的客戶。 流產專家不會談論嬰兒的性格,甚至很少承認胎兒的真實生活。 這樣做是不好的生意。 殺嬰劑很賣命。

不,麻醉不會允許墮胎-只是在向鄰居射擊之前對他的鄰居進行興奮劑治療才是合理的。

也許有一天,將會有一個博物館專門紀念億萬墮胎受害者的大屠殺。 未來的人們將漫步在走廊上,張開嘴巴觀看其圖形化顯示,難以置信地問:

“我們真的 對這些人這樣做嗎?

 

參考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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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記得90年代讀過一個護士的故事,他說他們為一個XNUMX個月大的嬰兒而奮鬥,而在醫院的二樓,他們正在流產一個XNUMX個月大的嬰兒。 矛盾使她成為了胎兒生活的擁護者。
張貼在 首頁, 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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